近日,廣東高院對廣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廣東省金融辦原副主任李若虹案終審裁定。廣東高院維持韶關中院一審判決,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李若虹無期徒刑。

李若虹
同時,以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判處李若虹情婦呂曉玲有期徒刑6年;以受賄罪分別判處李若虹哥哥李若心有期徒刑11年,李若虹弟弟李若冰有期徒刑9年。
"政事兒"(ID:gcxxjgzh)注意到,李若虹和其情婦呂曉玲都涉非法持有槍支罪。2014年9月,廣東省檢察院偵查人員在呂曉玲及李若虹的居所中查獲制式槍支和制式槍彈。
1955年,李若虹出生于黑龍江省肇源縣。他曾在中國銀行哈爾濱分行工作,后轉任廣發行,2006年12月開始任廣東發展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2009年后任廣東省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正廳級)。2013年6月,李若虹到齡退休。
但在退休一年后,李若虹被查。
2014年7月,廣東省紀委有關負責人證實李若虹涉嫌嚴重違紀,正在接受組織調查。2014年11月,李若虹被開除黨籍,其腐敗問題也被陸續揭開。
據報道,李若虹是一名"裸官",他的妻子和女兒早在1997年就移民澳大利亞。而在上世紀80年代,李若虹就和比自己小4歲的呂曉玲長期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
"政事兒"(ID:gcxxjgzh)注意到,李若虹的腐敗問題和呂曉玲有很大關系。
法院查明,李若虹利用擔任廣東發展銀行副行長、行長、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對新某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承接該行下屬相關工程及物業管理工作等方面給予關照,為林某謀取利益。1998年至2005年間,李若虹伙同呂曉玲索取、收受林某人民幣32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41.5萬元的高爾夫球會員卡。呂曉玲使用上述320萬元及部分自有資金購買了廣州市番禺區南村鎮華南碧桂園翠山藍天苑3街某房。
與此同時,李若虹開始利用手中的權力,將其親屬卷入其中。
1998年,李若虹弟弟李若冰準備結婚,李若虹"看到弟弟沒有房子",主動向廣州國某經濟發展有限公司吳某提出要其買房子送給李若冰。之后,李若虹收受吳某出資購買的天河區天榮路兩套房產。后來,吳某又以方便老人出入為由,賄送李若虹番禺區迎賓路錦繡香江花園百合園別墅一套,并登記在李若冰名下。
經鑒定,天榮路兩套房產價格分別為人民幣50萬余元和36萬余元;而錦繡香江花園百合園別墅價格為108萬元。
1996年至2000年間,李若虹利用職務便利為先后擔任廣發行清遠分行副行長、深圳市福某華輝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的張某粦謀取利益,后李若心收取張某粦位于深圳市銀湖路別墅區齊明別墅區別墅一棟。經鑒定,該別墅過戶時價值516萬余元。
2009年5月,李若虹又以大哥李若心購房炒股資金緊張為由,向新某城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索要500萬元。李若心將部分款項用于炒股購房、歸還房貸等,其中250萬元用于購買中山市一套房產。
"政事兒"(ID:gcxxjgzh)注意到,"處置不良資產"是李若虹案情的關鍵詞。
2016年1月,廣東省國資委紀委在旗下雜志《國企清風》對李若虹案情首次披露。

其中寫道,李若虹利用個人手中操控權力在廣發銀行的工程項目建設、物業裝修及租賃與買賣等方面施加影響力,特別是利用銀行處置不良資產之機,為利益關聯人謀取不當利益,然后索取或收受大宗物業或大筆錢款。其中,僅登記在李若虹及其妻子名下的位于廣州、深圳及澳大利亞的物業(含別墅)就多達6套,這還不包括以其兄弟和情婦等人名義收受和占有的房產。
法院查明,2005年,廣東發展銀行在處置不良資產期間,李若虹為廣州偉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提供幫助。李若虹以弟弟李若冰資金困難為由,要求偉某公司董事長白某超資助人民幣800萬至1000萬元,白某超承諾以房產作為好處。
2006年3月,偉某公司擬將李若冰購買的廣州山水庭苑某房向其賄送并將預繳款項退回李若冰指定賬戶,后因上述房屋抵押給銀行無法辦理房產證,偉某公司同意李若冰選另一套房予以調換。偉某公司還將一套房賄送給李若心,后上述房屋被李若心以人民幣298萬元售出,并湊足人民幣300萬元轉賬給李若虹。經鑒定,這兩套房屋一套價值609萬余元、一套價值317萬余元。
"政事兒"(ID:gcxxjgzh)注意到,李若虹個人受賄金額,僅一次性給付的就有美元300萬、港幣1000萬元和人民幣500萬元等多個數據。
2014年8月至9月,李若虹及其情婦、兄弟等4人先后被刑事拘留。2016年11月,韶關市中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這4人不服提起上訴。近日,廣東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