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闖入我演習區域嚴重干擾我軍演練計劃的日本自衛隊“雷”號驅逐艦。

2007年,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艦出訪指揮員、時任南海艦隊副司令員肖新年少將(右二)、“深圳”號艦長朱建達上校(右三)在參觀日本海上自衛隊護衛艦“雷”號時,與該艦艦長宮崎守(左)交談。
日艦機闖我演習區,既危險又愚蠢
邢廣梅
海軍“機動-5號”演習剛剛落下帷幕,然而這一正常的中國海軍年度計劃演練任務在實施過程中,卻遭遇了日本海上自衛隊艦機持續性、長距離、高強度的跟蹤、監視及干擾,甚至直接闖入演習區域獲取演練情報,嚴重侵害了中國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及國際習慣法所享有的公海權利。在中日海上爭端劍拔弩張的特定背景下,日本海上自衛隊這一舉動進一步將中日海上軍事力量引向爆發海上武裝沖突的危險邊緣。這是自繼日本傳達要“擊落”進入釣魚島海域的中國無人機之后,對中國采取的又一次挑釁行為。
10月24日至11月1日整個演習期間,日本海上自衛隊艦機無視國際海事組織提醒避讓的公告,自中國演習兵力從本土出發不久,就跟蹤監視,并伴隨闖入演習區,予以高強度偵察監視,直至演練結束。期間,中國海軍不得不調整了演習科目與進程,使演練計劃受到嚴重干擾。對此,中方曾數次發出警告,要求日艦機退出演習區域,并通過外交途徑與日方進行嚴正交涉,均未取得良好效果。這反映出安倍主導下的日本政壇,正與和平安寧的地區秩序漸行漸遠,引起一切愛好和平的人們的警覺。
根據公海自由原則,中國海軍享有行使公海自由的權利。在選取演習區域時,中國海軍避開了繁忙的國際航道、漁區、具有生態環境保護意義的海區,以及他國海上訓練區等,充分考慮到了國際社會使用公海的便利性,以最少打擾的可能設置了該演習區域,時間僅為一周,并經國際海事組織公布,定位為實彈訓練區,即國際法意義上的禁航區,各國船機有義務予以避讓。因此,日艦機闖入該區并密集偵察,嚴重侵犯了中方對公海自由的權利行使,與演習期間,中方對演習區內發出遇難信號的日本漁船所提供的人道主義便利做法大相徑庭,有悖于國際關系道義準則。
日本艦機的上述行為,不僅對我日常及重大的演習活動造成干擾,而且危及我艦機航行安全,甚至可能引發誤判、誤傷等意外突發事件,既危險又愚蠢。依據國際法,演習區域的設置有三個目的:令過往船機避免航行危險、防止外國艦機干擾演習、免除國家責任。因此,在國際海事組織予以公告、我方警告的情況下,日方艦艇仍不撤離,如果挨了子彈就是自找的,要知道實彈演習子彈不長眼。干擾行為對我方造成損失,日方將承擔賠償責任;同時,針對日方此種行為,中方有權采取警告、嚴重警告、警示性射擊甚至武力驅離等措施,中國向來講究“先禮后兵”,下一次就不會這么客氣了;根據對等原則,將來遇到日本或者日美的軍演,我們也可“闖”他們的演習區偵察監視,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奉勸日本莫把中國負責任的克制當軟弱,在中日關系如此復雜敏感的背景下,這樣的誤判對于日本很可能是災難性的。(作者是海軍軍事學術研究所法律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