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嘉興樓市限貸升級 外地人首套首付不低于50%
據嘉興市住房保障局消息,昨晚,中國人民銀行嘉興市中心支行、中國銀監(jiān)會嘉興監(jiān)管分局發(fā)布《關于加強住房信貸政策管理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家因城施策、分類調控的要求,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強化住房居住屬性,促進嘉興市房地產市場平穩(wěn)健康發(fā)展,根據銀發(fā)[2015]305號和銀發(fā)[2016]26號文件規(guī)定以及嘉興市政府的相關要求,經浙江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通過,自3月22日零時起,調整嘉興市本級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此次新政有關事項及實施要求如下:
一、對申請購買首套住房的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非本市戶籍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50%;
二、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yè)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50%;
三、借款人在3月21日及之前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并且在嘉興市住房保障局房地產交易系統完成購房合同網簽,按原政策執(zhí)行。3月21日及之前未完成購房合同網簽,但已簽訂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且能夠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銀行入賬憑證或完稅證明原件的,也仍按原政策執(zhí)行。
新政明確了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首套住房商貸首付比例從之前的20%上調到了30%,購買二套房且首套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貸購買住房,首付比例從30%上調到了50%。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本地住宅這一塊,繼去年12月3日嘉興實施房地產限購后,此次新政又進一步升級限制舉措,首套商貸首付比例調整為不低于50%。
去年12月3日,浙江嘉興實施住房限購。限購政策明確,在市區(qū)范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購政策充分體現“因城施策”總體要求下實施差別化調控的思路。明確了限購范圍為南湖區(qū)、秀洲區(qū)、經開區(qū)。限購時間明確,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平臺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網簽平臺房屋轉讓合同或房產交易部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限購政策還進一步強調,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供的購房人家庭住房登記證明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二手住房轉讓合同。違反限購規(guī)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房產交易確認手續(xù)和不動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