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麗水11月13日電 (見習記者 胡豐盛 通訊員 葉英紅)原本是公務員端著鐵飯碗,已屆知天命之年卻因一念之差親手砸了這個鐵飯碗。近日,浙江慶元法院一審判處該縣水利局原副局長胡順金犯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七年,并處沒收其個人財產計人民幣60000元。
事情緣起于2011年7月,慶元縣人吳某等人認為當地某河段采砂石料有較大利潤,就以某公司名義與所在地村委會簽訂承包河道清理協議。2011年7月28日,以該村委會名義向慶元縣水利局提出河道清淤申請。
時任慶元縣水利局副局長的胡順金,明知吳某等人名為清淤實為采砂且不符合申請資格的情況下,在2011年8月29日,超越職權并違規審批同意其申請。
規定期限(2011年底)屆滿后,吳某等人因故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采砂,又提出延長采砂期限申請,胡順金又違反規定,同意申請,致該河段內砂石被繼續開采。截止2012年6月,共采砂石計152402立方米。
法院查明,2011年8月至2012年6月,吳某等為讓其同意審批河段采砂工程及感謝幫忙和與其搞好關系先后四次送給賄賂共計人民幣90000元。
歸案后,胡順金退清了贓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胡順金在擔任慶元縣水利局副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人民幣計90000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明知吳某等人名為清淤實為采砂的情況下,超越職權并違反規定審批同意吳某等人要求對涉案河段河道進行清淤的申請,造成該河段的砂石被開采計152402立方米,國家資源遭受嚴重破壞,其行為已構成濫用職權罪。(完)
(原標題:浙江慶元原水利副局長獲刑 收受賄賂違規審批)
(編輯:SN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