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項研究結果顯示,職員胖瘦可能決定其職業升遷速度,也影響著他們的錢包薄厚。
有影響
美國《華盛頓郵報》29日援引這項研究結果報道,一般而言,瘦削的女性和強壯的男性在職場中占據有利位置。
研究人員蒂莫西·賈奇和丹尼爾·凱布爾說,瘦削的女性比其他女性每年平均多掙1.6萬美元;但過于瘦弱的男性每年平均少掙8000美元。
研究報告說,在企業領導者看來,肥胖往往與“不自律、不誠實和無法有成效的工作”相聯系,而保持身材的職員在同事和上司看來則是“自律、節約、努力、積極”的代表。
企業高層在評估職員時,身材并非一項硬性指標。美國圣托馬斯大學管理學教授特蕾西·羅特豪森—萬格說:“雇主不會在評估某一職員時故意去想與身材有關的事情。”
“他們不會說,‘好吧,這個女職員挺瘦,我給她升職吧’,”羅特豪森—萬格說:“但研究顯示,如果你有兩個在其他各方面平分秋色的候選人,生理上看更吸引人的那一名將勝出。”
社會定
研究人員說,胖或瘦、身材好或壞對收入的影響其實是社會主流價值觀在職場中的體現,而這種價值觀經由大眾媒體扎根在普通人心中。
“這個概念就像硬灌進我們的腦海一樣,那就是女性必須瘦,”明尼蘇達大學心理學教授特蕾西·曼告訴《華盛頓郵報》記者,“每檔電視節目或每本雜志中的女性角色都瘦瘦的,而其他身材會成為笑柄。”
圣托馬斯大學教授羅特豪森—萬格說,普通人對各種身材類型有潛意識反應。對男性而言,瘦弱意味著缺乏男子氣概,與人們心中領袖應具備的高大、強壯、堅毅形象相沖突;對女性而言,瘦卻意味著成功,有助于提升企業形象。
她說,社會對吸引力的判別標準并非一成不變。先前,“都市美男”一度在美國頗受歡迎,但隨后還是被強壯、傳統的男性形象“擊敗”。
“喜好正在一點點變化,”她說,“它影響著(雇主)對(職員)工作表現的判定。”
有空白
一些法律工作者說,既然雇主在評判雇員工作表現時會加入身材這一潛意識反應因素,這意味著身材欠佳的職員可能有遭受歧視的風險。
美國律師馬歇爾·塔尼克說,當前在美國法律中并沒有明確判定職員是否因體型遭歧視的相關條款。不過,美國就業機會均等委員會5年前認定,超重者在某些情況下可援引《美國殘疾人保護法》申請保護。
塔尼克說,在全國范圍內,有關身材歧視的案件并不多見,有些案件證據并不充分,也有一些職員羞于提出這類訴訟。不過,他認為,美國法院今后可能會遭遇更多類似案件。
“這可能成為反歧視法律中的全新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