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wǎng)香港11月14日電 香港一名郵遞員,涉嫌在去年8月期間,9次在加班時段違反員工守則,沒有留在郵局內(nèi),騙取加班薪金2600多港元。案件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否認9項欺詐罪名。
法官指,被告在郵局工作,每天從早上8點工作至下午4點,卻報稱自己多次在下午5點或6點才下班,企圖騙取加班費。(曹海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