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使你的兒女經(jīng)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上帝的名。我是耶和華。”(《圣經(jīng)》利未記18:21)
摩洛是《圣經(jīng)•舊約》中的假神之名。它的祭司常常索要人民的頭生子,放在祭壇上,用火加熱,將嬰兒慢慢烙死。祭司命人敲鑼打鼓,讓震耳欲聾的樂聲掩蓋嬰兒凄厲的哭喊。用嬰兒獻祭是古老而野蠻的宗教風(fēng)俗,已經(jīng)不見。但虐待兒童,滿足成人各種不可告人的意愿,仍然廣泛存在,這是另一種意義上的嬰兒祭,獻祭給欲望、金錢、暴力。
在那個叫“小希望”的小生命逆襲我的人生之前,我并不關(guān)注這一事件。直到她不幸而短暫的一生,將我眼前的帷幕撕裂,我才知兒童問題積弊之深。
我卷入了小希望的生命,這是一個典型的被親生父親忽視、虐待和拋棄的孩子。但翻遍相關(guān)法律,竟然沒有一項立法明確表示,可以懲治加害人,或可保護受害人。那小生命在人間的日子屈指可數(shù),僅僅活了74天。每一天,她都以流血的小腳丫在我心上踩下一個印痕,引我走向我們必須要去做的事:推動兒童福利保障立法,讓所有未來的孩子,不再承受她所承受的一切。
今天,記下小希望的死,一個受虐兒童的短短一生。記錄你的一生,乃是為未來,你踏著光明而歸。
為了愛、希望和救贖,
為所有的孩子,
寫這本書,
一個母親、作家經(jīng)歷淚與血的心靈之旅。
那個嬰兒的生死劫數(shù),本與我無關(guān)。
但“只是因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一念心動,一眼注目,一線牽掛,卻有著莫大的念力,莫大的力量,最終將我拉入了她小而短暫的生命羈旅,也將我卷入了一場撕心裂肺的生命狂飆。
兩年了,一再試圖動筆記錄這段經(jīng)歷,血、眼淚、母親、孩子、死亡、不公、殘忍、人性、支離破碎的法律……幾次動筆幾次輟筆。這個故事是一個嬰兒的死亡,是一群女人的心碎,是無數(shù)人的絕望,它太沉重,我的心靈與筆在它龐大的陰霾的籠罩下,都脆弱得像風(fēng)中的稻草,掛不住任何葉片,更支撐不起一個悲慘的控訴。
我要尋找的答案太多。
因這件事中醞積的問題太多。
我要尋找的答案亦很簡單。
因這件事的內(nèi)核只有一個。
一個嬰兒,誰有權(quán)決定她的生死?
附錄《投胎是個技術(shù)活》《國家的孩子》《兒童乞討:罪惡深淵的查林杰之溝》《兒童權(quán)利保障法體系的構(gòu)成》 《抓計生不如建兒童保護》